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(2022年上半年)
为贯彻落实好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三个规定”),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2022年上半年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如下:
2022年上半年,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、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9件。
本院将持续抓好“三个规定”贯彻落实与宣传工作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筑牢廉洁司法的“防火墙”,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司法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