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
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
(2022年第三季度)
为贯彻落实好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三个规定”),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情况通报如下:
2022年第三季度,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、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11件。
本院将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严格贯彻执行“三个规定”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行为,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,筑牢廉政司法“防火墙”。